紅網鳳凰12月5日訊(通訊員 熊才齊)元旦、春節將至,為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堅決反對“四風”,湖南省鳳凰縣檢察院組織專題學習會議,深入學習中央紀委《關於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》精神,加強自檢與接替其間的監督檢查,以確保中央紀委和省紀委《通知》真正落實。
  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,是中央紀委繼禁止中秋國慶公款送月餅送節禮之後,反對“四風”的又一具體要求,《通知》要求:嚴禁黨政機關、國有企事業單位、金融機構公款購買、印製、郵寄、贈送、收受賀年卡、明信片、掛歷、台歷等物品,嚴禁公款報銷相關費用,嚴禁向管理和服務對象、管轄範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、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和個人、外商和私營業主轉嫁、攤派相關費用。
  根據《通知要求》,鳳凰縣檢察院“四舉措”貫徹落實《通知》要求:
  
  一、召開全院通知會議,保證《通知》100%知曉,嚴禁各科室用公款購買、印製、寄送賀年卡、明信片、年曆等物品;
  二、全院各級領導要帶頭貫徹執行,以抓好嚴禁公款購買印製寄送賀年卡等物品工作為契機,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,為全院幹警作出表率;
  三、堅決嚴肅財經紀律,相關費用絕不允許轉嫁攤派,一律不許公款報銷;
  四、紀檢監察部門要採取明察暗訪、巡查抽查、專項檢查、集中檢查等多種形式,加強監督檢查,對頂著不辦、故意變通、弄虛作假等頂風違紀的,發現一起、查處一起,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人員的責任;  (原標題:湖南鳳凰檢察院“四舉措”落實禁公款購寄賀年物品規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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